恩施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 恩施户籍人员与出国人员(或华侨)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恩施户籍人员与出国人员(或华侨)结婚登记的办理材料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六个月内有效。证明材料是外文的,按照民政部规定,由登记机关指定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

  特别注意:无配偶证明中必须标明“未婚”、“离婚”、“丧偶”等表明当事人无配偶的词,除此之外的证明都不能作为无配偶证明受理。

  请参阅: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fvfg/shsw/200803/20080310012158.shtml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