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本专题为大家讲解的是恩施市结婚证办理等相关的办事信息,大家可以通过本专题的内容了解更多办理结婚证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国内婚姻登记: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涉外婚姻登记:

1.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材料

国内婚姻登记: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涉外婚姻登记:

1.恩施居民:

(1)本人户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证。

2.涉外居民:

(1)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六个月内有效。

3)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出国人员、华侨、留学生: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港、澳、台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提供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与初审→受理→审查询问→登记颁证

》》》恩施结婚登记程序图

办理地点

各市、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1)恩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恩施市大桥路68号 周一至五8:00-12:00;14:30-17:30 0718-8244558

(2)利川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清江大道312号 同上 0718-7283688-81

(3)建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业州镇朝阳大道117号 同上 0718-3718850

(4)巴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信陵镇北京大道158号 同上 0718-4337050

(5)宣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民族路20号 同上 0718-5831801

(6)咸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高乐山镇政府 同上 0718-6822571

(7)来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来凤县民政局 同上 0718-6282339

(8)鹤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鹤峰县容美镇政府 同上 0718-5282182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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