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

导语 恩施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根据缴费情况分别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每月和50%每月。

  补贴标准

  (一)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州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

  (二)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州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补贴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失业保险(以下简称“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三)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四)应征服兵役的;

  (五)移居境外的;

  (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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