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二)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六)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五)领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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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时效:15个工作人内办结
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