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导语 恩施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申请进行参保。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恩施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张

  办理地点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利川市公园路13号

  电话:0718-7282381

  恩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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